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北京市第八十六职业技能鉴定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依据京编委[2021]84号文件批复,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北京市第八十六职业技能鉴定所)为市残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40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正2副。主职责是:承担本市残疾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职业技能鉴定等综合服务工作,承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养护照料机构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根据市委编委批复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北京市第八十六职业技能鉴定所)内设办公室、就业审核科、职业康复科、就业服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综合服务科,共6个科室。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683.05万元,比上年增加16.09万元,增长0.6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8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6.09万元,增长0.60%。
1.财政拨款收入2682.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2.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03.20万元,比上年减少26.69万元,下降1.01%,其中:基本支出1455.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91%;项目支出1147.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82.19万元,比上年增加15.39万元,增长0.58%。主要原因:部分人员职务职级调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2.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8.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99%;卫生健康支出103.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1万元,2024年度决算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1万元,2024年度决算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培训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558.18万元,2024年度决算249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4.31万元,2024年度决算15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7%。主要原因:按照实际缴费情况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393.87万元,2024年度决算234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0%。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9.16万元,2024年度决算10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9.16万元,2024年度决算10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主要原因:按照实际缴费情况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55.5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11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万元减少1.3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1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5万元减少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1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0.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6.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9.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北京市第八十六职业技能鉴定所)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