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残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84号),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是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结算中心更名调整的市残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工作,孵化、推广助残服务项目,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实训基地,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展示交流。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保障科、服务监督科、公益服务科、宣传策划科、项目管理一科、项目管理二科。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748.92万元,比上年减少764.35万元,下降16.9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704.49万元,比上年减少167.63万元,下降4.33%。
1.财政拨款收入2519.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8.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9.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8.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185.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1.99%。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95.87万元,比上年减少771.19万元,下降17.26%,其中:基本支出2499.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62%;项目支出1184.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04%;上缴上级支出12.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3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51.95万元,比上年减少439.81万元,下降14.70%。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3.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93%;卫生健康支出128.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6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进修和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6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培训成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46.36万元,2024年度决算240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年初预算195.35万元,2024年度决算18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2%。主要原因:按照实际缴费情况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年初预算2251.01万元,2024年度决算222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年初预算134.44万元,2024年度决算12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年初预算134.44万元,2024年度决算12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主要原因:按照实际缴费情况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99.1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万元减少7.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1.1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9万元减少7.8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和规模,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承接重要外事会议、活动等方面。公务接待19批次,公务接待22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0.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8.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2.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3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