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会议制度

文章来源:基金会 发表时间:2022-09-06    【字体:

 

为实现基金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正确决策,保证北京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各类会议高质量、高效率召开,根据基金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设置

(一) 理事会会议。

(二) 理事长办公会会议。

(三) 基金会秘书处工作会议。

二、会议时间

(一) 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如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或重大项目决策,可随时召开理事会议。

(二) 理事长办公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秘书长)可根据工作需要,提议召开理事长办公会会议。

(三) 基金会秘书处工作会每召开一次。

三、参会人员

(一) 理事会会议

1.基金会的理事、监事参加会议,未能到会的理事、监事委托的代表人可以参加会议。

2.基金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理事会会议议程涉及基金会主要项目负责人列席会议;因会议需要邀请的参会人员列席会议。

(二)理事长办公会会议

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基金会副秘书长。

(三)基金会秘书处工作会议

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秘书长和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四、会议内容

(一) 理事会会议

1.制定、修改章程;

2.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7.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相关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听取、审议基金会的工作报告;

9.听取、审议基金会的财务工作报告;

10.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理事长办公会会议

1.贯彻落实理事会会议的决议;

2.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

3.研究决定公益项目和对外合作事项;

4.听取秘书长、相关项目管理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检查落实工作进展情况;

5.研究确定财务开支、表彰奖励、人事调整等相关事宜;

6.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7.其他需要由会议研究的事项。

(三)基金会秘书处工作会议

1.秘书处例会:基金会工作人员在会议前一周的周五将本周工作主要进展及下周主要工作安排填表提交给秘书处秘书处在周一例会前统一交秘书长。各项目负责人在会上通报上周工作进度和本周工作安排,并进行督察。对重点工作进行协调。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署安排。例会原则上只做工作通报交流,协调督察,不做决议。

2.秘书处办公会:1)组织执行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和年度预算计划;2)依据专项基金合作协议,研究专项基金年度考核工作,审核项目合作协议续签、中止、解除方案,以及合同终止后项下资产清理清 算等事宜,报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3)研究重要公益活动的实施方案上报理事长办公会通过后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慈善项目启动、拟定项目实施计划、预算安排项目资金、跟踪项目实施流程、预测防控项目风险,做好项目结项和归档等工作;4)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上报限额以上资金拨付预算方案,直接组织限额以下资金拨付;5 落实党支部提出的队伍建设相关要求,加强员工思想建设,组织开展员工的业务培训相关工作;6)及时启动基金会建章立制工作,对基金会规章制度提出修改建议,上报驻会理事长办公会决策通过;7)拟定年度人力资源管理计划,提岀中层干部任免方案,调配、晋升工作人员,组织协调员工招聘,开展年终绩效考核,提出奖惩建议;8)组织召开基金会工作会议、年会以及基金会对外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研究决定议题时,负责该项工作的秘书处成员提岀意见和方案,由秘书处集体讨论并做出决定,重大事项应报告理事长。不能召开秘书处办公会议的,可采取文件会签的办法先行商定,待下次秘书处办公会议召开时再补充讨论决定。秘书处办公会议决事项由秘书处在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秘书处办公会会议纪要》的形式,独立编号,秘书长签发后,存档备查并跟踪落实。《秘书处办公会会议纪要》由秘书处存档,报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五、会议召开

(一)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秘书长负责牵头筹备。理事长不能召集时,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理事长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定副理事长代理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二)理事长办公会会议,由秘书长协调,与会议议题相关的负责准备。会议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不能主持时,可指定副理事长(秘书长)主持。基金会秘书处根据基金会领导的指示,及时通知应参会人员。

(三)基金会秘书处工作会议,基金会秘书处会同相关项目负责人筹备,理事长指定副理事长(秘书长)主持。

六、会议记录

理事会会议和理事长办公会会议,由基金会秘书处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由记录人签名并报秘书长审阅签名存档;每次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基金会秘书处核稿、秘书长审阅后,报理事长签批。

七、会议纪律

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提前向基金会秘书长请假。

八、会议执行

本制度经基金会第届理事会第次会议通过并实施。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